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网站首页    事项公示    项目公示    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地块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云南省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的通知》(云环通201426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掌握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污染状况,确保场地后续开发中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位于罗平县阿岗镇阿岗村委会,用地性质为城乡建设用地中允许建设地区的采矿用地阿岗金福焦化厂2017停产后,地块闲置经实地调查了解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部使用企业堆焦区临时成立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因高速公路基本完成20205月将拆除。企业生产设施2019年完成拆除,地块闲置至今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环境安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确定所在区域土壤是否出现土壤污染现象,委托后,我单位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布点采样与样品测试、数据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等程序开展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地块后续环境及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现将《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罗平县阿岗镇阿岗村委会地块中心坐标)N 25.031428°E 104.089861°

场地责任单位:罗平县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

云南金福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05526日成立,于2017年,企业陷入停产状态,经实地调查了解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部使用企业堆焦区临时成立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因高速公路基本完成,20205月将拆除。企业生产设施2019年完成拆除,地块闲置至今

二、初步调查结论

1)通过对背景对照点共12样品进行分析,有砷、汞、铜、铅、镉、镍、石油烃C10-C401,1,1,2-四氯乙烷pH9项污染物指标检出。以上所述所有检出测试项砷以外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照12送检砷样11超过筛选值、超标率为91.67%。结合云南省砷地球化学图发现该地区土壤砷背景值大63mg/kg,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63mg/kg)场地所在地为砷高背景地区。

2)通过对本场地土壤进行采样分析,本次土壤分别送检45个样品进行检测,各项检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有机物氯甲烷、甲苯、苯胺、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硝基苯、间二甲+对二甲苯、二氯甲,,苯并a,,苯并b)荧蒽、苯并k)荧,苯并a)芘14项污染物指标检出有机物检出指标氯甲烷、甲苯、苯胺、茚并1,2,3-c,d)芘、硝基苯、间二甲+对二甲苯、二氯甲烷、萘、䓛、苯并k)荧10项未发现有检出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有机物种类;4项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4件样品样品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日施行)内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类别,生产焦炭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初步踏勘发现地表焦油结合该地块有机物分析结果及现场照片,判定生产区存在危险废物,影响范围面积23219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汞、铜、铅、镉、镍均检出苯酚样品检453个检出,均未超过相关规定限值;石油烃(C10-C40)样品送45个,共检出17分析结果范6-422 mg/kg,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4500mg/kg;氰化物样品检451个样品检出0.13mg/kg,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135mg/kgpH样品检37个,土壤pH范围为3.41-7.99;多数以酸性为主

3厂区45个样, 40个样品(如表7-9所示)砷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60 mg/kg, 超标样品平均值为181.91 mg/kg超标原因归纳为:一是厂区环境为砷高背景区域,通过对地块外照点样品采集及分析结果表明周边环境中的砷指标90%以上超标,结合云南省砷地球化学图判定该地块为砷高背景地区,二焦化厂使用原煤伴生矿物中可能含有砷黄铁矿三是焦炭生产工艺中各种原辅料加工导致二次砷富集。

4)通过对本场地进行地表水采样分析,将检测结果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对比,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外上游地表水样2水质综合类别达类指标为pH、铁、锰、镍、钴,初步判定企业产生污染影响较大;地表5样品汞指标超类水质。场地内地表3与地表4各类指标均未发现存在污染。

5通过对场地的初步调查,阿岗金福焦化厂地块场地土壤受到污染,其场地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查工作,风险评估后可根据罗平县土地规划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罗平县阿岗金福焦化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2007

联系人:唐喜

邮编650106

传真0871-65337179

电话 0871-65328952, 15911582208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20201116

 

2020年11月16日 16:48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