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曲靖市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
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4〕26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掌握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污染状况,确保场地后续开发中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位于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少部分为交通枢纽用地,2011 年企业关闭后除小部分临时用作木材加工外,地块大部分未重新开发利用,目前该地块基本闲置。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环境安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确定所在区域土壤是否出现土壤污染现象,委托后,我单位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布点采样与样品测试、数据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等程序开展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地块后续环境及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现将《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地块中心坐标北纬25.01177°,东经103.62141°。
地块责任单位:陆良县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2011 年企业关闭后除地块南部小部分临时用作木材加工外,地块大部分未重新开发利用,目前该地块基本闲置。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地块的生产活动和磷石膏堆存未造成地块内土壤的有机物项、重金属、总石油烃、苯酚氰化物平均值明显升高,造成了氟化物和土壤pH平均值检测平均值升高;
2.地块内土壤六价铬、氰化物、铜、锌、铅、镉、铬、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总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场地所有钻孔均有样品砷的检测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场地内有一个样品1E01-10.0镍元素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参考地块地下水下游含砷涌水点在线监测数据,推测地块及周边地下水存在污染。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陆良县西桥部分焦化厂原址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007号
联系人:唐喜
邮编:650106
传真:0871-65337179
电话: 0871-65328952, 15911582208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