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
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4〕26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掌握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污染状况,确保场地后续开发中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境内,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2003年企业关闭后地块未重新开发利用。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环境安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确定所在区域土壤是否出现土壤污染现象,委托后,我单位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布点采样与样品测试、数据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等程序开展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地块后续环境及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现将《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阿岗土法炼锌场地及周边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地块中心坐标:N25.109211°,E104.110636°。
场地责任单位:罗平县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对周边的走访调查,明确炼锌场地地块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陆续有村民在此采用土法炼锌,断续生产,2003年关闭使用;2003年至2016年期间一直为无主荒地,2016年后有附近村民在地块北部新建2座砖瓦结构烤烟房用于烤烟,其占地面积约1600m2;2019年地块原生产区进行了部分回填,回填区域陆续被附近村民作为农田种植烤烟,种植面积约7923m2。阿岗土法炼锌地块规划总面积约为158.79亩,现状地类面积统计采矿用地占95.72亩,裸地占57.48亩;规划地类面积统计采矿用地占95.74亩,自然保留地占63.06亩。
二、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对场地及周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场地内土壤六价铬、铜、铅、锌、镉、汞、镍、钼、锰,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场地内8个土壤采样点位砷检测数据均超标,所占比例达100%,场地外背景点14个样品12个砷超标(区域砷元素背景值过高);通过对场地废物堆积区的固废取样分析,明确了场地固废类型为重金属锌、镉超标废物;通过对场地的初步调查,罗平县阿岗土法炼锌地块场地土壤受到重金属砷污染,场地内残留锌、镉超标固体废物,场地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查工作。
电话: 0871-65328952, 1591158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