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地质勘查作业应当禁止的主要行为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野外地质勘查作业应当禁止的主要行为

 

野外地质勘查作业应当禁止的主要行为

 

我队项目点多面广,作业分散而且流动性很强,在野外缺少他人的监督与监护,一些错误的作业习惯不能及时得到纠正,要靠个人自我控制。因此野外作业知道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同时应当注意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单人野外作业,两人以上作业不能脱离视线。

2、禁止雷雨天气在孤立的大树、山顶、悬崖下避雨。

3、禁止在野外河道、湖泊、池塘游泳。

4、禁止食用未经识别的植物和水源。

5、禁止酒后野外作业,高原地区地质勘查作业严禁饮酒。

6、禁止在电网密集地区使用金属标尺测量作业。

7、禁止在林区、草原作业区留下未熄灭的火源。

8、禁止使用铜、铁、铝等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9、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钻塔作业。

10、禁止用手触摸正在升降过程的钢丝绳。

11、禁止用手探摸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钻具内的岩心。

12、禁止抢插钻机垫叉和强行抓抱钻杆。

13、禁止擦洗、拆卸和维修运转机械部件。

14、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

15、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

16、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17、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

18、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19、禁止在钻机钻具板杆回转范围内站人。

20、禁止采用人工控空槽壁自然塌落方法挖槽。

21、禁止在坑道浅井、巷道使用内燃凿岩机凿岩

   

 

安全环境管理科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11月4日 10:18
浏览量:0
收藏